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9號)、《關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1號)、《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4號),涉及我區3家生產企業、2家經營企業、1家專業合作社?,F將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草原烈馬酒;生產日期:2019年09月28日;抽樣基數:8瓶;檢驗不合格項目:酒精度; 檢驗機構: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生產經營的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白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58.8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釀造廠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二、拼多多蒙古刀酒業專營店(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草原烈馬酒;生產日期:2019年09月28日;抽樣基數:8瓶;檢驗不合格項目:酒精度; 檢驗機構: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拼多多蒙古刀酒業專營店經營的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白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18.8元、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拼多多蒙古刀酒業專營店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專營店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三、內蒙古口留香商貿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怡碗粥?苦蕎面粉;生產日期:2020年03月10日;抽樣基數:5袋;檢驗不合格項目:鉛; 檢驗機構: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內蒙古口留香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重金屬鉛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面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保存了相關憑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內蒙古口留香商貿有限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專營店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四、內蒙古初牧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新牧哥?風干牛肉(原味);生產日期:2019年11月20日;抽樣基數:13袋;檢驗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檢驗機構: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內蒙古初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肉干產品被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涉嫌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牛肉干。經調查,牛肉干產品被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由于在加工過程中使用了紅燒醬汁造成的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符合原料帶入原則,但其外包裝標簽配料表中未標示紅燒醬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2.3、4.1.3.1.1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4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內蒙古初牧食品有限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專營店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五、天貓新牧哥旗艦店(呼和浩特市乾牛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新牧哥?風干牛肉(原味);生產日期:2019年11月20日;抽樣基數:13袋;檢驗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檢驗機構: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呼和浩特市乾牛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肉干產品被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生產廠家在生產該批次產品過程中,使用的紅燒醬汁造成的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但其產品沒標明紅燒醬汁。該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牛肉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相關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給予行政處罰。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呼和浩特市乾牛食品有限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專營店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六、蘇尼特右旗瑞利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黃油餅;生產日期:2020年03月07日;抽樣基數:11袋;檢驗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檢驗機構: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蘇尼特右旗瑞利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黃油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90元、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蘇尼特右旗瑞利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釀造廠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七、淘寶牧民合作社(蘇尼特右旗興牧牛羊育肥專業合作社)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黃油餅;生產日期:2020年03月07日;抽樣基數:11袋;檢驗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檢驗機構: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蘇尼特右旗興牧牛羊育肥專業合作社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經營黃油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340元、罰款402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蘇尼特右旗興牧牛羊育肥專業合作社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釀造廠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特此通告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日